汙水處理就是采用各種技術和手段,將汙水中所含的汙染物質分離去除、回收利用或將其轉化爲無害物質,使水得到淨化。現代汙水處理技術按原理可分爲物理處理法、化學處理法和生物處理法三類;按處理程度劃分,可分爲
一級處理、二級處理和三級處理,三級處理有時又稱
深度處理。
(1)物理處理法是利用物理作用分離汙水中呈懸浮固體狀態汙染物質的方法。主要方法有:
格柵截留法、沉澱法、氣浮法和過濾法等。
(2)化學處理法是利用化學反應的作用分離回收汙水中各種汙染物質(包括
懸浮物、膠體和溶解物等)的方法,主要用于處理工業廢水。主要方法有:中和、混凝、電解、氧化還原、汽提、
萃取、吸附和離子交換等。
(3)生物處理法是利用微生物的代謝作用使汙水中呈溶解、膠體狀態的有機汙染物轉化爲穩定的無害物質的方法。主要方法有好氧法和厭氧法兩大類,好氧法廣泛應用于處理城市汙水及有機性工業廢水,厭氧法則多用于處理高濃度有機汙水與汙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汙泥。
(4)一級處理是二級處理的預處理,主要去除汙水中漂浮物和呈懸浮狀態的固體汙染物質及影響二級生物處理正常運行的物質。經過一級處理的汙水\BOD5去除率一般只有30%左右,水質達不到排放標准。
(5)二級處理主要去除汙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汙染物質,采用的方法主要是生物處理,BOD5去除率可達90%以上,使出水的有機汙染物含量達到排放標准的要求。
(6)三級處理是在一級處理、二級處理之後,進一步處理難降解的有機物及可導致水體富營養化的氮磷等可溶性無機物等。三級處理有時又稱深度處理,但兩者又不完全相同。三級處理常用于二級處理之後,以進一步改善水質或防止受納水體發生富營養化和受到難降解物質汙染(達到國家有關排放標准)爲目的,而深度處理則以汙水的回收和再利用爲目的,在一級、二級甚至三級處理後增加的處理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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